在成都保安行业中,保安公司人员有着明确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以下是一些不得违反的行为:
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每个人都享有自由活动的权利,保安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非法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不能擅自搜查别人身体,这是对他人隐私权和人身尊严的严重侵犯。更不能凌辱或者殴打他人,应始终保持文明和克制,即使面对冲突情况,也需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
严禁擅自没收别人财物,保安人员没有权力私自处置他人的合法财产。在工作中如果发现可疑财物,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而不是随意据为己有或进行不当处置。
不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当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保安人员应积极配合,而不是故意设置障碍或进行干扰。保安的职责是维护秩序和安全,但不能超越法律权限去干涉正常的执法活动。
不能从事债务的追偿,保安的工作范围不包括替他人追讨债务,更不能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处理争议。遇到纠纷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凭借武力或不正当手段。
不得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录像数据和报警记录,这些信息可能涉及到重要的案件线索或个人隐私,必须严格保密。同时,也不能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客户单位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信息,要坚守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
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强调保安人员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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